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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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还可以,不过服务太差,本来就刮台风,找不到地方很正常,却被一个女服务员骂了,还说就在外面淋雨,就直接挂了我电话,。害我衣服行李都淋湿了。简直就是个坑,不建议居住,而且地方太远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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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门给人的感觉就是回家一样,宽大的客厅和卧室,还有独立的厨房、卫生间、浴室,观海阳台,还可以一边洗澡一边看海景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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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太值了,很喜欢这个地方,晚上半夜到的,店主是个东北口音的大美女,还专门出来接了我们,对面就是各种大排档,味道也是炒鸡棒,一晚上睡得很香,出门稍微走一段就可以坐公交去老街了